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增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鼓励高校科技工作者加强基础研究、开展原始性创新与前沿探索,培养科研学术骨干,带动学科建设和发展,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教科技〔2019〕234号)规定,现将2020年度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类别 (一)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按研究类别分为应用研究计划、基础研究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 1.应用研究计划是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为目标而开展的应用与开发研究计划。计划选题要紧密围绕军民融合、乡村振兴、“三区一群”等国家、河南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重点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主动服务省内大中型企业,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难题,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建设创新型河南提供技术引领和支撑。2020年度应用研究计划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资源环境等领域的科研项目。 2.基础研究计划应围绕我省教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和发展过程中的重大基础理论,特别是具有国际前沿水平和有应用前景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以促进学科合理化,增强优势学科领域的科技实力。同时,发挥我省学科优势和特色,加快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培养和人才梯队的形成,推进我省优势学科与优势技术领域的持续发展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培育。2020年度基础研究计划重点支持教育科学、数学、物理、化学、农业生物、人口健康等领域的科研项目。 3.软科学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交叉和综合的科学。软科学研究应以解决我省经济建设的重大决策、组织和管理问题,促进经济、科技、社会的协调发展为目标,以辅助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单位决策为根本目的,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提供的理论、方法和手段而进行的一种多学科、多层次的综合性研究活动。选题应对促进经济、科技、社会协调发展,推动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研究预期成果应对国家、部门、地区当前或长远的决策和管理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服务。2020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重点支持围绕我省国家战略规划实施中的宏观战略研究、产业发展研究、协同创新研究、教育信息化研究以及基于大数据的挖掘分析等科研项目。 (二)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按资助方式分为资助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单个项目经费预算标准为3-10万元。资助性计划项目研究经费由省财政适时下达,指导性计划项目研究经费由承担学校自筹解决。 二、项目申报条件 所申报的项目及项目负责人应符合《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第六条至第八条规定,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有突出成绩。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一定的科研能力,拥有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能作为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能超过2个项目。各申报项目均应成立项目组,项目组应科学分工,通力协作,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校或与企事业单位联合攻关。个人单独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4.鼓励青年教师申报。各高校要结合单位实际,优先推荐青年教师主持申请的项目。承担省级(含)以上财政支持的项目和教育厅资助计划尚未结项或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已经获得国家、省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 5.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两年,即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以前。 三、项目申报方式及时间 1.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申报、评审、立项和后期管理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http://www.rcloud.edu.cn)进行,项目申请、结项等纸质材料由承担单位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存档。 2.申请人通过所在学校系统管理员分配的账号登录云平台(我校为参与建设高校,子域入口为http://nyist.rcloud.edu.cn),下载《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申请书》(2019版)。申请书填写完成并经过检查保护后,通过云平台进行在线提交,由学校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3.校内申报审核提交时间:2019年5月20日。请各项目申请人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并提交申请书纸质版一份至科研处。 四、项目申报限额及要求 1.为保证项目质量和效益,分计划类别实行限额申报(基础研究35%、应用研究55%、软科学10%,各单位分配名额详见云平台)。具体数量的确定主要依据近三年各高校填报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和历年承担项目执行情况等因素。 2.各高校要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建立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遴选机制,要经过民主推荐、专家评议、内部公示等程序,研究提出推荐项目,确保项目质量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3.各高校项目推荐应和本年度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及教育厅其他科研计划项目申请工作做好对接,统筹安排,严禁同一负责人和同一项目通过变换名称等形式进行多头申报。 科研处 2019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