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学校《第17次党委会议纪要》(南理工纪要〔2019〕7号)精神要求,为做好各教学院部图书资料移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移交时间 2019年5月15日至6月15日 二、移交对象及要求 1.图书资料:按大类整理好,并整理出图书清单,按30册或 40册打捆。 2.图书资料设备:能使用的书架和书柜。 3.专职图书资料管理人员:专职图书资料管理人员可以直接将人事关系转到图书馆。 4.图书资料室:完成移交工作后,将图书资料室钥匙交至教务处李孟老师处(行政楼102室),图书资料室的使用由学校统一研究后另行分配。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图书资料移交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移交工作,对不按时移交或移交不彻底,造成固定资产流失的,学校将予以通报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涉及工作调动的专职图书资料管理人员要到人事处备案。 3.本次师范学院暂不移交,待整体搬迁时完成移交工作。 党政办公室 人事处 教务处 图书馆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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