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适应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师资建设,充实教师队伍,现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上报招聘计划。 一、招聘对象 教学岗教师、实验岗教师 二、相关要求 教学岗、实验岗教师:教学单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业评估、认证等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申报招聘计划。 三、 报送材料 1.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2.拟招聘教师需求分析和岗位职责。包括:专业教师数量现状(其中现有实验教师数量单列)、差距及建设规划;拟招聘实验岗位的具体职责任务等。 3.下学期教师情况统计。包括:在岗专任教师人数、未担任授课任务的教师情况(含产假、访学、读博、赴企事业锻炼等)、外聘教师人数。 请各单位于2019年7月4日下午6:00前将材料报送人事处人事科(行政楼405房间)。联系人:杨老师(62232525)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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