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新学期教学工作准备情况,保证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学校将组织期初教学检查,要求各学院(部)认真做好开学前准备和检查工作。 一、教学检查的内容、方式与时间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学前的各项教学准备工作,提前召开院(部)教学工作会议,布置安排本学期有关教学工作,并开展院(部)期初教学检查,督促确保新学期教学正常有序;9月13日前,对本单位学业预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准备好相关材料以备抽查。 (一)检查内容 1、教师到岗情况; 2、教材、教室、实验室准备情况; 3、教师教学准备情况,包括教学大纲、教案、讲稿、教学日历等,特别是新任课教师的教学准备情况; 4、学生报到、上课情况; 5、教学秩序、教学纪律情况; 6、环境卫生情况。 7、学业预警情况自查与督查。 (二)检查方式 以各学院(部)自行组织听课与教学秩序自查为主,学校组织现场抽查,并使用视频系统查看学生上课情况。 (三)时间安排 1、9月1日前,各教学单位布置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事项,传达教学检查内容; 2、9月2日-9月13日,学校领导、党政办、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督导组等相关部门组成教学秩序检查组,进行教学秩序检查,学业预警落实情况督查,并写出检查总结、通报期初教学检查情况; 二、其它要求 (一)各学院(部)认真核对各班级课程表开课课程与培养方案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少开课、多开课情况,并及时与教务处教务科沟通。 (二)各学院(部)根据本单位的教学和管理工作实际情况,认真部署好开学前的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及时通知各授课教师、学生于上课前登录教务系统中查询上课时间、地点、班级、课程名称等,如有疑问,及时到各学院(部)教务科研办公室查询、确认,避免任课教师、学生记错上课地点、时间等; (三)各学院(部)要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过程中的作用,制订具体、可行的教研室活动计划,定期开展教研活动。 教 务 处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