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涉及公务接待和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领导机构 为了有效开展工作,学校成立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许建辉 成 员:廖俊魁 高 林 姚建东 王富祥 刘书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处,廖俊魁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组织协调该项工作。 二、工作目标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紧盯 “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新动向,坚持“一案双查”,夯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我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三、治理内容在前期公务接待专项治理和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日常监督基础上,着重核查公务接待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等两方面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存在整改问题的单位,要作为重点核查对象。 四、工作措施及步骤专项整治工作贯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过程,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10月31日-11月4日)各单位要对公务接待和婚丧喜庆事宜相关规定开展再学习,通过网络、微博和微信等方式广泛动员宣传,让广大师生明确专项治理各项规定和工作要求,营造浓厚氛围。公务接待和婚丧喜庆事宜核查工作学习材料可在学校纪委监察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二)自查自纠(11月5日-11月10日)各单位自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职尽责情况,重点是针对本次治理事项,责任意识是否牢固、日常监管是否到位、问题处置是否严格,特别是收到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单位更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核查工作。核查范围定为2019年1月-10月。 (三)立行立改(11月11日-11月15日)各单位要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纠正处理。对公务接待存在问题虚假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对不认真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不报备或不如实报备的,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必须限期予以整改。各单位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领导小组。11月10日前,各单位要对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500字左右),径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304,联系人:郭璐瑶,电话:62233895,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同报送,纸质版要求加盖公章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电子邮箱:ngjw@163.com)。 (四)监督检查(11月16日-11月20日)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联合党政办公室、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成立检查组,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明察暗访。紧盯“关键少数”和问题多发区或重点领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通过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等形式要求限期整改,对落实不力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五)建章立制(11月21日-11月25日)各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边查边改边建,及时把专项整治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切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校内单位要高度重视,尽快启动部署。各单位主要领导是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专项整治要负总责、亲自抓,做到亲自谋划、亲自推动、带头整改,真正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2.力求巩固深化。校内各级党组织和各单位要坚持以案促改,通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使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明规矩、守底线。 3.务求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真查实改,确保查摆出来的问题得到全面整改落实。学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专项整治不认真、不负责、简单应付,对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曝光,严肃追责问责。 纪委办公室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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