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上级兵役机关通知精神,2020年实行春、秋两季征兵制度,为贯彻落实“一年两征”兵役制度改革要求,确保学校春季大学生征兵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男兵 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含2019届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1998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 (二)女兵 上半年应征报名: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含2019届毕业生),年满18至22周岁。 二、应征条件 (一)身高:男兵160cm以上,女兵158cm以上。 (二)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进行视力矫正的,术后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且无并发症。 (三)政治条件、体格条件等其他条件按照《应征公民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应征入伍流程 (一)预征报名 1、报名时间。男兵、女兵网上报名时间均为2020年1月10日起至2月15日止。 2、网上报名。在报名期限内,有应征意向的学生可登入“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信息完成报名手续。 3、体检政考等其他工作。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注意事项 1、报名应征入伍的学生,进站体检前必须在“全国征兵网“完成兵役登记和预征报名。需填写并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本表要求正反双面打印),并按表上要求办理相关审核手续后送交学校人民武装部(学生处)。 2、选择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的学生,在“应征地”栏选填学校地址。选择在原籍应征的学生,“应征地”栏选填原籍地址。 3、登录“全国征兵网” 进行兵役登记和预征报名,要严格按照系统提示的要求进行操作。认真填写并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各1份,正反双面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1式2份。《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主要经历”栏按要求从小学至大学逐行填写。“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栏由辅导员进行客观鉴定、签名并加盖二级学院党委印章。 4、用户名和密码丢失的学生,可在“全国征兵网”首页点击“兵役登记”,再点击“开始兵役登记”进入页面,在“用户名”栏填入本人身份证编码,点击找回用户名,页面显示3个找回用户名的方法,按其中任1方法可找回用户名。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实行“一年两征” 是国家兵役制度的重大改革。开展大学生征兵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强军思想,实施科技强军、人才强军战略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促进大学生充分就业、优质就业的有效途径。各教学院、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增强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引导激励更多高素质大学生参军入伍,确保今年学校征兵工作圆满完成。 (二)广泛宣传,全面动员 2020年首次实行春季征兵,任务重、时间紧,又赶学生寒假离校。学校通过官网、学生处(人民武装部)网站、南工学生工作在线、学生工作微信群、QQ群等向师生发布相关通知。各教学院要通过多种途径,利用班级微信群、QQ群和短信平台把大学生入伍的重要意义、优惠政策等传达给每一位同学。特别要把春季征兵的报名时间(2020年1月10日起至2月15日)告知每位学生,督促引导广大适龄学生及时报名,应征入伍。 (三)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大学生征兵工作是二级单位年终考核指标之一,各单位要抓好落实。学校将适时对各教学院大学生征兵工作措施落实情况、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四)严密组织,周到服务 各教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征兵宣传和组织报名工作,及时做好政策、相关要求的传达和解释工作,建立预征对象档案。对有参军意愿的学生,要一对一做好思想动员工作,保证兵源不流失。各相关部门要按要求协助做好报名、体检、政考,办理学籍保留、学费补偿等相关手续,为应征大学生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学生处(人民武装部)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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