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两轮两翼”发展战略,夯实我市科研基础体系建设,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根据《南阳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宛科〔2018〕8号),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高成长性产业、现代农业,依托南阳市辖区内的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以及其他有研发能力的单位,建设一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 二、申报条件 (一)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依托单位必须在南阳市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托单位为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上年销售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从业人数不少于150人,上年度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不低于2%或不少于300万元。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机构的,近三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3项、完成的对外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低于3项、自主获得的知识产权成果(包括专利、新药临床批件、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新兽药等类别)不少于3项。 2、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5人以上,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员不低于20%,或不少于8人。 3、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必要的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总值达到5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中试基地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 (二)重点实验室 1、研究方向明确,管理运行制度规范有效。 2、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有相对集中的科研场地,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达500万元以上。 3、拥有管理能力强的领导班子。专职科技人员应不少于10人,拥有2-3名学术带头人,实验室主任应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学术委员会外聘专家不少于全部人员的三分之二。 4、有明确的目标定位和发展规划,能发挥学术引领作用,具备承担国家、省、市级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 5、主管单位及依托单位能保证提供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和运行经费。 三、申报材料填报 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需填报“南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书”和“南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市级重点实验室需填报“南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 申报材料见附件。 四、申报要求 请申报单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于2020年4月24日前报送科研处学科建设管理科。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ngkyc@163.com。联系电话: 62071389。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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