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做好学校2020年招生计划编制和申报工作,请各学院根据机构调整后的学科专业设置、师资力量、实验实训等情况,结合本科审核评估等工作要求,对原报送2020年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复核。要求如下: 1,拟招生专业为教育部批准(备案)我校设置的本科、专科专业(包括新增专业);各学院按照专业目录上报标准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本次未申报的专业不列入2020年招生计划。 2,专升本专业招生专业已经确定,不再修改;本次上报最大可招生人数,分专业计划最终以教育厅下达为准。 3,本次报送的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以实际期望的到校人数填写,不考虑不报到的人数;授课单班人数请填写符合本专业教学授课及实验安排等最合理的单独编班人数。 4,专业方向不得与现有高等教育专业代码库中的专业相同相近(参考附件),专业方向若有调整变动必须经教务处同意;同专业名称不同方向的专业分别填写。 5,请各学院科学决策,要集体研究复核分专业招生计划,并以会议记录或纪要形式记载决策情况。 6,请各学院指派专人使用钉钉联系招生科领取原学院报送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复核,复核内容不上网公开。 7,各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表由院长签字后(本次报送不加盖公章)报送招生就业处招生科(中込会馆215房间),电子版发送邮箱:nylgzsb@163.com,截止时间:4月15日下午5时。 联系人:高彦卿,手机:13603771320。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招生就业处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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