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党组织、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经学校党委同意,拟结合开展集中廉政谈话及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任务。
一、目标任务
落实谈话约谈等常态化监督制度,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守住纪律和规矩的第一道防线,并通过制定责任书,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化,进一步增强“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责任意识,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以及“一岗双责”落实在实际工作中。
二、活动对象
全校科级以上干部。
三、活动时间
2023年3月21日至4月14日。
四、活动方式
(一)廉政谈话
1.校党委书记会同校长负责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
2.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负责与分管部门及联系单位的处级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3.学院党委书记会同院长负责与学院处级以下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4.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与本单位处级以下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
1.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及联系单位中层正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学院党委书记及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与班子副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非党的职能部门负责人由部门所在直属党组织书记与部门负责人共同负责签订;
3.学院及职能部门班子副职根据职责分工与分管领域的科级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非党的班子副职由学院党委书记、职能部门负责人或所在直属党组织书记与班子副职负责共同签订。
(三)组织形式
廉政谈话采取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责任书签订递交工作在集体廉政谈话会上一并完成,要通过层层谈话和逐级签订责任书实现科级以上干部的全面覆盖。校党委书记廉政谈话及责任书签订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廉政谈话及责任书签订工作由牵头党组织负责人与谈话校领导、谈话对象协调确定实施(见附件1);各学院及职能部门的廉政谈话及责任书签订工作由所在单位办公室负责人与谈话领导及谈话对象协调确定实施。
五、谈话主要内容
廉政谈话重点围绕以下方面进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的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情况;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作风、全局观念、团结同志,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情况;结合“观念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加强作风建设,学习、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及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对分管领域、职责范围内梳理权力清单、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和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等情况;提醒谈话对象,通过对照党章、党规、党纪以及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找差距、定目标,严格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等有关要求,提醒谈话对象所在单位或个人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需要密切关注的问题。集体廉政谈话活动由负责组织协调的同志协助谈话领导,按照谈话要点结合谈话领导意见和相关谈话对象工作实际,认真准备谈话提纲。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全涵盖。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本着对组织、自己和他人负责的态度,以身作则,紧密结合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任务,以及学校政治生态状况,围绕谈话对象及其所在部门、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地开展谈话,注重思想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谈话效果。党员干部要在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责任书模板(见附件2)共性要求基础上,围绕年度重点工作,针对自身业务范围和岗位职权中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出规范权力运行和防止权力滥用的具体责任目标,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细化,做到责任清楚、任务明确;要增强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尽可能将责任目标量化,使责任书有较强的操作性。校纪委将对责任书签订内容逐一审核,对内容空洞、风险不明、针对性不强、结合实际不够的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约谈主要负责人,切实确保责任主体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
(二)齐抓共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对象全覆盖。责任书一式两份,校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正职责任书一份本人留存,一份由牵头单位统一汇总报至校纪委存档备查,中层副职及科级干部责任书经本人和所在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后由各基层党组织负责留存备查,切实做到重点人员全覆盖,关键环节无遗漏,以此构建上下贯通、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加强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各链条全贯通。责任人要不折不扣地落实责任书规定的履责内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经常对责任人落实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及时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学校将责任书签订及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对落实不到位者,将追责问责。
各牵头协调单位办公室负责人4月18日前将中层正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及集体廉政谈话提纲等书面材料汇总后统一交至校纪委综合室(行政楼306)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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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1日
附件1
集体廉政谈话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签订活动分组一览表
谈话领导 | 牵头协调单位 | 谈话及责任书签订对象 |
刘荣英 | 党政办公室 | 校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传媒学院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
安士伟 | 范蠡商学院 | 审计处、范蠡商学院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
董 豪 | 党委宣传部 | 党委宣传部、校工会、党委学生工作部、学工党委、校团委、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筑学院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
张世海 | 发展规划处 | 发展规划处、教务处、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教学督导办公室)、体育教学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
许建辉 | 纪 委 |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巡察办公室、教师教育学院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
张爱红 | 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 | 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科研管理处、国际交流合作中心(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学报编辑部、南阳大数据研究院、郑州大学南阳研究院、计算机与软件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
葛晨光 | 机关党委 | 机关党委、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招生就业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数字媒体与艺术设计学院、外国语学院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
郝好山 | 财务处 | 财务处、校地合作管理与服务中心、档案与校史馆、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校医院、河南省张仲景方药与免疫调节重点实验室、河南省工业微生物资源与发酵技术重点实验室、信息工程学院、张仲景国医国药学院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
蔡广宇 | 国有资产管理处 | 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建筑设计院、智能制造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处级以上干部 |
高芳放 | 教辅后勤党委 | 党委保卫工作部、基建处、依法治校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教辅后勤党委、土木工程学院、数理学院处级以上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