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院:
根据学校2021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安排,为准确考核各相关教学院本年度专业认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须报送教学院2021年度专业认证工作总结及有关支撑材料。
上述考核材料请于2022年1月6日下午18:00前经院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中込会馆21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yistpgc@163.com。
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
2022年1月4日
附件:2021年度专业认证工作考核细则及评分办法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考核 项目 |
考核细则及评分办法 |
督导单位 |
人才培养 |
学科专业 建设 |
专业认证 |
1、专业认证基础工作(100分)
(1) 建立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持续改进机制并有效运行;(30分)(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周期、责任人、利益相关方调查、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课程体系合理性等) (2) 建立了课程教学持续改进机制,每学期开展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并持续改进;(30分) (3) 专业每学年开展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并根据结果进行持续改进;(20分) (4) 建立了专业学业预警与帮扶机制并有效运行;(20分) (5) 专业未提交专业认证申请书,进行扣分。所扣分数=(未提交申请书专业数/本学院专业总数)×50
2、专业认证成果奖
(1) 专业认证申请书获得认证协会受理,加5分; (2) 专业自评报告获得认证协会审查通过,加10分; (3) 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加10分。 |
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 |
备注:专业认证综合分计算办法
各学院综合分=(各学院总分/各学院总分中的最高分)×100×该项权重分数。